- 比賽規則
- 注意事項
- Q&A
| 比賽版本: |
| 英雄聯盟最新版本(台灣版本) |
| 比賽規則: |
| 所有比賽選手均使用個人帳號,無等級限制均可參賽。 |
| 比賽方法:5 對 5(團隊競賽,一隊5人) |
| 報名時可容予一隊6人報名,如隊伍有晉級下一輪可更換選手。 |
| 對戰回合數:單場決勝制。 |
| 比賽勝利判定標準: |
| 為讓比賽更順利進行且避免雙方因拖延時間導致其他玩家比賽時間浪費。此網咖預賽將限定比賽時間為80分鐘。 (一)於比賽限制80分鐘內,摧毀敵方水晶主堡或迫使對方投降。 (二)超過比賽限制時間80分鐘後,裁判將以雙方殺敵英雄數做為最後勝敗標準。裁判於比賽60分鐘、70分鐘、79分鐘會分別做一次時限提醒,並在最後10秒進行倒數。 (三)如80分鐘後雙方仍未分出勝負,將以雙方擊殺敵方英雄數與擊毀敵方防衛塔數做為總績分決定勝負 (一個殺人數1分,一座防衛塔2分)。 |
| 限制規範:沒有針對特定道具/英雄進行限制。 |
| 如比賽隊伍遲到5分鐘,裁判有權給予判此遲到比賽隊伍棄權。 |
| 比賽結束後,選手仍必須坐在位子上,直到螢幕顯示勝利或戰敗訊息,並等候裁判紀錄比賽結果,並儲存記錄檔。(擅自關閉螢幕所顯示的勝利或失敗訊息時,讓裁判無法儲存記錄檔,裁判有權判為輸方) |
| Garena官方與網咖保留安裝額外的軟體或以觀察員的身分觀看比賽,作為確認比賽結果或蒐集比賽資料的權利。 |
| 比賽設定: |
| 測試時間:雙方比賽前各自擁有15分鐘系統測試時間。 |
| 比賽配備:預賽時為以網咖原有配備為主,但玩家可於測試時間內更換自行攜帶的個人配備(滑鼠、鍵盤、耳機),及安裝語音系統,並且設定所需符文與天賦,這些動作必須於測試時間15分鐘內完成。 |
| 比賽模式:Custom/Draft Mode(競賽模式) |
| 比賽地圖:5 對 5 Summoner's Rift (Summer) (召喚峽谷(夏)) |
| 優先選擇權:雙方隊伍開戰前用猜拳決定優先選擇權,擁有優先選擇權方隊伍決定「先選擇英雄」或「先禁用英雄」。如果決定先選擇英雄,則該隊伍為畫面左方的「藍色隊伍」。 |
| 斷線處理: |
| 中離或故意斷線:在裁判的判斷下,認為因選手的動作導致遊戲斷線,則判定該選手為輸的一方或繼續比賽。 |
| 如在對戰開始3分鐘內未發生首殺且雙方選手有一人產生斷線狀況,則比賽必須重新開始。 (一)但比賽開始3分鐘後發生當機狀況,比賽照常進行。裁定會協助當機玩家儘快回復連線,回到遊戲中。 (二)如選手故意離開遊戲,比賽照常進行。 |
| 不正當比賽行為: |
| 下列問題將被判定為不正當比賽行為: |
| 如果裁判認定外界條件(如新聞媒體,隊伍領袖、選手、解說等)正在或已經給選手傳達不公平的有利資訊。 該選手將被給予警告或在裁判的謹慎裁決下被判為輸方。 |
| 向對手進行非運動家精神行為或進行身體干擾(如叫喊),以及向對手做不適當和不專業的行為。 使用裁判們所認定為不公平的遊戲缺陷。 |
| 任何選手被發現進行不公平比賽時,當事選手在裁判經過慎重裁決的情況下,將收到警告或判為輸方的處罰。 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將被逐出本次比賽。 |
| 在總決賽期間,裁判委員會將有權判定其他認為是進行不公平比賽的行為。 |
| 最後條款: |
| 以上規則可能在以下情況予以修改: 1) Garena官方與網咖有權使用英雄聯盟官方指定比賽項目的最新版本。 2) Garena官方與網咖有權以英雄聯盟指定比賽項目的最新版本,用以決定修改遊戲設定或選項。 3) Garena官方與網咖有權決定使用英雄聯盟官方新發佈的反作弊程式或反作弊功能。 4) Garena官方與網咖有權因線上和非線上比賽的差別,而決定修改遊戲設定或操作方式的準則。 |
| 1. | 新北市政府於98年3月11日公佈實施「新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當中規定未滿18歲之人禁止進入,違反之業者 (包含網咖業者)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因此新北市網咖未滿18 歲不得進入。 |
| 2. |
請各參賽者攜帶本人身分證或健保卡、駕照(具有國民身分證字號的證件)至比賽現場報到,否則取消當次參賽資格, 請妥善準備後到場。 |
| 3. | 由於全國網咖菁英賽由各地區店家主辦,因此比賽獎勵依照各店規定發放。 |
| 4. | 注意事項將隨比賽需求新增條例,請隨時留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
| 5. |
晉級全國總決賽資格: 大都會體系網咖: 北區賽事6場預賽、中區4場預賽、南區11場預賽。 各分區預賽完畢後,將進行分區決賽取出晉級名額。 北區:3隊晉級名額、中區:2隊晉級名額、南區:4隊晉級名額。 除大都會體系外,其餘網咖體系,該場次第一名即為晉級全國總決賽隊伍。 比賽隊伍數: 大都會體系網咖:線上報名上限16隊,加上現場報名隊伍,當日最多比賽隊伍數上限為32隊。 除大都會體系外,其餘網咖體系,當日比賽隊伍上限即為線上報名滿額之16隊。 若現場報到時間結束時仍有隊伍逾時未到,將以現場候補隊伍進行抽籤,請現場候補隊伍隊員須全部在場,若抽中候補之隊伍,隊員未到齊將改由其他候補隊伍代替。 |
| Q1 | 全國網咖菁英賽是什麼比賽? |
| A1 | 全國網咖菁英賽是由Garena官方授權合作網咖所聯合舉辦的比賽。 |
| Q2 | 全國網咖菁英賽的規模有多大? |
| A2 | 全國網咖菁英賽的規模將類似Garena 2011年G1電子競技大賽般的隆重。 |
| Q3 | 全國網咖菁英賽什麼時候開打? |
| A3 | 第一場示範賽將於2011/11/27(日)在堀江生活網天祥店舉辦,詳細店址可至「交通資訊」觀看。 |
| Q4 | 還有開放幾場比賽? |
| A4 | 開放的比賽日期和場次,請至「報名辦法」觀看。 |
| Q5 | 現場報名還是線上報名? |
| A5 | (1)第一場堀江生活網天祥店示範賽使用現場報名。 (2)其他比賽場次將使用線上報名,並依店家視情況開放現場報名。 |
| Q6 | 每場比賽開放幾個隊伍報名? |
| A6 | (1)第一場堀江生活網天祥店示範賽開放16個隊伍名額。 (2)其他比賽場次將開放16個線上報名名額,並依店家視情況開放現場報名,最多開放至32隊報名。 |
| Q7 | 一個隊伍開放幾個隊員報名? |
| A7 | 一個隊伍開放5位正式成員,1位候補成員。 |
| Q8 | 比賽使用官方帳號還是個人帳號? |
| A8 | 本次比賽將不論等級使用參賽者個人帳號參賽。 ※請務必謹慎填寫,以避免在晉級、領獎核對錯誤時喪失資格。 |
| Q9 | 報名是否需要報名費用? |
| A9 | 依照各店家規定。 |
| Q10 | 是否可以重複報名? |
| A10 | (1)每一場只可報名一次,同場次不可重複報名。 (2)如果甲隊員報名A店家比賽,則不論正式隊員或候補隊員,只可以在A店家報名一次。 (3)如果甲隊員尚未晉級可以再報名B店家比賽,如果甲隊員晉級則不可再報名。 |
| Q11 | 比賽獎勵是什麼? |
| A11 | (1)獎金部分將由各主辦店家規定頒發。 (2)參賽者將每人獲得英雄聯盟4勝權力點加倍序號一份。 (3)冠軍將每人獲得英雄聯盟符文頁1頁序號一份。 (4)獎勵將由主辦店家頒發,請參賽者向各主辦店家索取。 |
| Q12 | 能不能攜帶自己的鍵盤滑鼠呢? |
| A12 | 可以,但請記得每輪賽後將網咖原本的鍵盤滑鼠歸回原位,網咖給我們方便,我們也要懂得尊重喔! |

